1、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须认真填写《迁移户口核对表》,迁回原籍的须填原籍详细地址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和延长学制的请注明。

2、迁省外单位的暂缓迁移户口,等报到后确定落户地址再办理户口迁移。

3、根据河北省公安厅现有政策,户口迁往地属河北省范围内的,不办理户口迁移证,只办理常住人口登记卡(俗称:户口页)。

4、河北籍毕业生户口迁至外省的,须提前确定能否落户因单位或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落户需改迁原籍的,按河北省公安厅现有政策无法改迁原籍。建议河北籍毕业生谨慎对待!

5、毕业后办理户口迁移的:迁往单位的携带就业报到证复印件迁往原籍的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升研的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原班级号和详细落户地址。

6、毕业生户口只保留至2020年年底,逾期不迁的,属地派出所将冻结其户口。希望同学们尽快解决户口归属问题,以免给自己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户籍办公室地址:学生综合服务大厅

电话:0311-87935048。

 

                安全工作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