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安全工作动态

(一)省教育厅考核组赴我校进行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
2017年12月22日,以省医科大学党委倪铁军副书记为组长的省教育厅安全稳定考核工作组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党委常委、副校长陈进杰及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处、安全处、后勤集团负责同志陪同检查。考核组认真听取了学校2017年度安全工作汇报,并与学校安全稳定、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部门和单位进行深入交流,查阅了安全工作台账和资料,深入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等现场,指导检查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考核组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铁道大学安全工作:党委、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制度健全;注重投入,安全基础设施完善;教学实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安全稳定工作资料规范,台帐详实;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特色亮点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学校 “平安校园”建设成效明显。
最后,结合近期国内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考核组对学校做好安全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二是持续着力,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基础建设;三是积极探索安保社会化服务,提升学校安保工作质量和效能。
(二)消防动态
1、2017年12月21日,在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中,仍发现个别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违规现象,已要求所属院系整改。望各单位加强管理,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杜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2、2017年12月27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消防大队在学校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并通报近期国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对今冬明春阶段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近期安全工作
1、临近寒假,各单位要组织进行放假前安全检查,主要是办公场所、教学场地、实验场地、学生公寓等,检查重点是防火防盗,要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2、假期各二级单位及安全网格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录入和整改工作,按时填报“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确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连续性。
三、寒假期间安全提示
(一)学生安全提示
1、离校前注意事项
(1)不在寝室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
(2)离校前最后一名同学务必关闭宿舍内电器开关、拔掉插座、关窗锁门,尤其注意要关闭锁牢宿舍门上方的通风窗;
(3)请将离校时间、离校后去向告知辅导员,提前将返家时间告知家长,以免家人担心;
(4)学生离校后,请公寓值班人员和学生工作干部对公寓所管部位的水、电、暖设施进行统一检查并记录备案。
2、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购买春运汽车、航空、火车票时,要通过正规安全渠道和网站购买,注意识别假网站、假链接,转账付款要注意信息核对和保护;
(2)旅途中最好结伴同行,尤其是女生。注意看管好个人物品,进出站、上下车环节要注意防被盗抢;
(3)注意防范各类诈骗,不要心存侥幸,贪图小利,导致财物被骗。尤其要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的同情心,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4)遇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保护自己,及时报警或与亲人、辅导员联系。
3、其他注意事项
(1)同学聚会要注意掌握分寸,不酗酒,不赌博,以免发生意外;
(2)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出入影院、商场等公共场所,要注意防盗、防火、防事故;
(4)利用寒假打工的同学,要防范陷入传销等非法组织活动;
(5)驾车外出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照驾驶;
(6)注意网络安全,不沉溺网络,远离“黄赌毒”,文明理性上网,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不法信息;
(7)不要轻信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和宗教活动,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做移风易俗的典范,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
(二)教职工安全提示
1、加强防盗意识
(1)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主动检查办公场所安全,检查关窗锁门、电器用电情况,切实预防盗窃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汇报;
(2)长时间外出应关闭电源开关,关闭燃气、水管总阀门,检查燃气、暖气管道,确保无漏气、漏水现象,离开时要将门窗锁闭。
2、加强消防防火工作
        
1)注意电器使用安全,使用正规接线板,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用电时关闭电器开关。电器着火时应在切断电源后扑灭明火;
2)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3)注意厨房用火安全,长时间用火时要留人看守,不用时应关闭燃气阀门。
3、其他注意事项
(1)自驾车辆外出前,应做好车辆检查、保养和维护,注意天气变化,提前了解路况信息;
(2)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下车后要关窗锁门,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
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鞭炮要遵守各地相关规定,燃放时应远离易燃物和人口稠密区,防止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安全工作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935110   87935128
 
 
安全工作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