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系:
为了做好10级新生办理二代身份证照相和照片的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1、各学院、系要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照相采集等组织领导和协调工
作,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请将姓名、联系电话报保卫处电话:35048或
13931988882
2、照相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照需要办理二代证的人员照片和换二代证
人员照片,后照户口所需照片的人员,户口没有迁入学院的学生不参加照
相。
3、需办理二代证的同学,照相前一定要认真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
表》内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发现错误的请不要参加照相,及时与现场工作
人员联系。
4、照相时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耳环、耳钉、发卡、项链),照相时
要穿深色服装,头发压到耳朵后。
保 卫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