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铁大安﹝2016﹞5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等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石家庄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区域内的所有重点、要害部位。
第三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主管是该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工作的要求,学习安全工作文件和规定,制定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措施,坚持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
第二章 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和要求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要害部位系指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起决定作用或有重大影响的供水、供电、通讯枢纽、贵重精密仪器、重要实验室、计算机房、网络中心和存放现金、票证、危险物品、档案室机要资料等处所。   
第七条  每个重点要害部位要建立安全档案。   
第八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必须由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对不符合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第九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房屋建筑设施应符合国家建筑安全规定的要求,必要时要安装技防报警设施或专人值班制度。    
第十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应经安全工作处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达到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 各重点要害部位因特点不同,具体管理和防范要求也不同,必须实行分类管理责任制。
第三章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财会室、财会点安全工作职责
(一)财务处的财会室的安全工作由财务处处长负责;分散财会点安全工作由责任单位领导负责,财会室和财会点必须落实财务管理的安全制度。   
(二)财会点(室)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户安装防盗网,工作室内必须有保险柜。  
(三)财会点(室)现金存放不得超过银行和公安机关限定的数额。  
(四)财会点(室)人员到银行取、存现金必须两人同行,巨款要有专车护送。  
(五)财会点(室)要安装报警器和专人值班。  
(六)空白支票和印章要分开存放在保险柜内,建立领取制度,专票专用,写清用途,规定限额,发现丢失,要立即报告。
(七)财会点(室)工作人员要将工作室和保险柜的钥匙随身携带,不能乱放。  
(八)非财会点(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财会室,更不能到财会室逗留。  
(九)制定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档案。
第十三条 机要机密室、综合档案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机要机密室、综合档案室安全工作由主管单位领导负责,机要机密室、综合档案室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二)机要机密室和综合档案室窗户要有防护网,门要安装防盗门。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安全要求,所有文件、档案要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抽屉内。  
(四)机要机密室和综合档案室要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以防文件、档案丢失。  
(五)严格收、发、传递和借阅手续,机密等级以上文件当天传阅不完的,要收回存放在保密柜中,防止丢失。  
(六)定期对文件、档案进行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机要机密室和综合档案室要安装报警器和落实专人值班制度。  
(八)制定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档案。
第十四条 配电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配电室安全工作由主管单位领导负责,配电室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配电室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具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配电室的房屋设施要符合防盗、防爆、防雷击的安全要求。  
(三)配电室是学校供电中心,要严格管理,非本部人员严禁入内,以防事故发生。   
(四)配电室工作人员要坚持对供电运行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以防事故的发生。
(五)落实值班制度。配电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除隐患。   
(六)配电室要制定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档案。
第十五条 通讯站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通讯站的安全工作由主管单位领导负责,通讯站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二)通讯站的窗户要有安全网,门要安装安全门(防盗、防爆、防火、防破坏)。  
(三)通讯站是学校与外部联系的通讯枢纽,要严格管理,非本部门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四)通讯站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通讯站要制定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档案。  
(六)通讯站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通讯畅通。
第十六条 贵重精密仪器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贵重精密仪器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主管单位负责,贵重精密仪器实验室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制度。  
(二)制定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档案。  
(三)贵重精密仪器实验室的窗户要有安全网,门要安防盗门。  
(四)贵重精密仪器需要放在保险柜内的,必须要有保险柜,不得随意乱放,以确保安全。  
(五)贵重精密仪器室确需要安装防盗报警器的必须安装,同时,要安排人员昼夜值班。
第十七条 化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化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主管单位领导负责,化学实验室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二)化学实验室必须制定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档案。   
(三)化学实验室窗户要有安全网,门安装防盗门,必要时要安装报警器和派人值班。  
(四)实行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购买申报审批制度,同时,要做好购买、运输和入库的管理工作,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楚。  
(五)要认真落实平时的领取、使用、收回和销毁登记制度。  
(六)易燃、易爆和剧毒的化学药品实行保险柜存放制度,对不易集中存放的化学药品,要分开设单独保险柜存放,以防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计算机房和网络中心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计算机房和网络中心的安全工作由主管单位的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计算机房工作人员和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安全制度。  
(二)计算机房和网络中心的门要安装防盗门,窗户要有安全网,室内要安装报警设备。  
(三)计算机房和网络中心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档案。  
(四)加强平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坚持人员进出机房登记制度和下班前对机房清查制度,以防问题的发生。
(五)计算机房和网络中心要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履行职责,发现问题要迅速处理和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六)计算机房和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不经领导同意,不得将外人带入计算机房和网络中心工作室,未经允许外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计算机,以防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 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工作,按《石家庄铁道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惩制度抄送 
第二十条 安全工作处是学校治安防范机构,代表学校对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有权对有关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治安隐患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安全措施,达到安全规定,消除隐患。  
第二十一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履行职责,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不认真执行本规定,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建议学校给予批评或处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石铁大校保〔2013〕184号《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同时废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