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复工复产期间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附件1)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及春季学期开学后我校流动人口管理,现对我校流动人口有关信息进行填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石家庄市流动人口界定
居住在石家庄市,户口所在地不在石家庄市八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井陉矿区)之内的,都属流动人口。石家庄市郊县(元氏、平山等)户口也属流动人口。
二、我校流动人口信息填报要求
(一)填报人员范围
1、符合石家庄市流动人口界定的、居住在校本部教学区及家属区回租房的我校在读学生;
2、符合石家庄市流动人口界定的、我校及各所属单位招录、聘用的人员;
3、符合石家庄市流动人口界定的、居住在校本部教学区范围内的其他人员。
(二)以学校所属二级单位为基本单位填报
1、学生信息填报《石家庄铁道大学实有学生基本信息表(流动人口)》(附件2),含在校及未返校的;
2、其他流动人口信息填报《长安分局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口摸排登记表》(附件3),含在校及确定返校的;
3、龙山校区、四方学院不填报在读学生信息。
(三)填报截止日期
3月16日前填报完毕。电子版文件发送至
三、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接触,建议信息填报通过网络进行,如利用“问卷星”小程序开展调查统计,具体使用方法见附件4。
附件:
1、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复工复产期间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
安全工作处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