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关于编制中国高等教育保卫事业发展报告(2020)的通知》(附件1)已发至我省学会,现予以转发。请各会员单位按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填报《中国高等教育保卫事业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于9月15日前将《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
附件1:《关于编制中国高等教育保卫事业发展报告(2020)的通知》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工作分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