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746,国务院第四安全生产巡查组进驻河北省,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巡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178)要求和部署,为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学校决定自410日至515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进杰

副组长:刘国欣  刘金喜 

  员:张胜平 高晓峰 张学军 刘维庆 王克丽 苏喜娥  

周亮 李锁全 李旭春 陈明长 王兴华 孟丽军  杨筱柏    

庄乾坤 李华 崔亮 陆强 刘海宁 张学龙 温杰 张光磊 宗维进

杨杰 任俊岭 葛占胜 杜以昌 林治华 杨建林 姚道先 刘辉   李周男 赵维刚 彭兴山

    工作任务:统筹学校及本级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

()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组

组长:陈进杰

组员:张胜平 高晓峰 王克丽 苏喜娥 周亮 李锁全 王兴华

工作任务:对校属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验收。

二、安全大检查工作内容

()安全机制、制度建设

单位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各级各类人员是否按“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生产、实验()、公共服务场所是否张挂安全制度、安全提示等安全防范规章;业务涉及安全的单位是否建立业务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涉及安全工作的机关业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布置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教育管理

学生管理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经常性安全防范、法制安全、预防犯罪、反邪教、心理健康等教育培训;师生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情况。

()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安全;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保鲜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对外承包经营的学生食堂是否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同时是否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管理,杜绝恶性竞争事件发生。

()消防安全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校园建筑是否通过消防审核、验收;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室内外电线联接、师生宿舍电器使用、安全出口标识等达标、符合要求情况;是否存在建筑楼宇疏散通道堵塞、消火栓无水、灭火器过期等安全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安全

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电器、电路、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重点排查校舍、院墙等是否存在开裂、塌陷等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检修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保证其安全运行;各类实验(训)室在3月份专项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强化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

()交通安全

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的排查。一是加强对学校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检验校车车况、驾驶员表现和技术状况、营运公司资质、租赁协议签订以及管理制度的落实。二是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宣传遵章守规、礼让行人、文明行车,教育学生杜绝在道路上轮滑和体育训练等活动。三是开展交通违章行为的整治。对超速行车、占道泊车、堵塞消防(行人)通道、压占消防管孔等违章行为进行检查和治理。

()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招收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学生的院系,要依照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做好民族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请消假制度,保障他们在校期间平安、顺利学习和生活。同时,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严格执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在校内和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准传教和举办宗教活动。要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饮食习惯,为他们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使用管理

是否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启用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的通知》(铁大安〔2016102)要求,对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业务事项划分安全网格,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的“网格化”安全管理,有无空岗、空责的问题;单位安全网格责任人是否落实日常安全检查职责,对责任区域和安全事项进行检查并在“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录入登记。本次安全检查中排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在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录入。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时间安排:2017410日至5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410日至415)

制定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方案,通过召开会议、设立橱窗宣传栏等方式,搞好动员布署,发动教职员工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自查整改阶段:(416日至510)

对照检查内容,周密计划、科学统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发展的各类隐患、问题,全面提高安全建设水平。

()督导检查阶段:(511日至515)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按牵头业务分工,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各单位、机关部门将排查并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本级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于515日前报安全工作处 (邮箱:@ 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本级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同时报纸质材料并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军权,36602

   

附件:1. 单位排查并解决的安全隐患统计表

          2.本级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