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警示教育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期国内发生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1.19火灾事故消防安全专项警示教育的通知》(冀教安处函〔2024〕8号)文件要求,现学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警示教育。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驻校企业人员、个体经营人员等。
二、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活动组织安排,确保所属人员全部参加。参加人员扫码(附件1)后点击“观看回放”,在视频结尾段根据提示扫码签到,单位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
2.各单位所属人员务必于1月28日前完成学习。各单位收听收看统计表(附件2)请于2月7日前报安全工作处邮箱: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警示教育微信二维码
2.消防安全专项警示教育收听收看统计表
石家庄铁道大学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6日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警示教育微信二维码
附件2:消防安全专项警示教育收听收看统计表
单位: 填报人:
序号 |
实有人员数 |
参加学习人员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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